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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在什么情况下应不予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4-02-14 08:42:59  浏览:1326次
    问:您好。我司因申报归类有错误被海关罚了1万多元,其实在进口前我司向报关行作了咨询,经确认后才确定了商品编码,被处罚后我们感到很冤,请问在什么情况下海关可以不予以处罚?编码报错的事海关一定要罚吗?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这是关于不予处罚的法定条件。您所述情况如果是真实的,可以向海关提出,要求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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