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海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履行告知义务时,海关应当制发行政处罚告知单,送达当事人。不存在所谓的电话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