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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对家在台湾的走私嫌疑人如何送达法律文书?
    发布时间:2014-05-28 08:18:58  浏览:1286次
    问:您好。请问对于涉嫌走私但已经回到台湾的人员,海关要送达法律文书的话,只在其公告栏张贴公告是否合法?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海关向我国台湾地区送达法律文书的,比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相关规定执
    行。详见该规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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