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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册料件短少是按什么标准处罚?
    发布时间:2014-06-27 08:35:37  浏览:1161次
    问:您好。我公司被海关稽查,现在收到稽查结论通知书,说经核算,料件短少价值近12万元,请问如果处罚的话会按什么标准?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经营海关监管货物的加工、装配等业务,有关货物灭失、数量短少,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如所涉货物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需要提交许可证件,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许可证件的,另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漏缴税款的,可以另处漏缴税款1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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