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先生因为涉嫌走私,海关缉私局晚上到我家把我先生带走,同时把我家的电脑、全部银行卡都扣押了。我和孩子现在连生活费都没有了,我能不能向缉私局要求发还我名下的银行卡,是不是缉私局扣押的东西,以后法院都会判决没收?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法庭审理过程中,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调查其权属情况,是否属于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经审查,不能确认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属于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的,不得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