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为不想出邮费,和朋友一起将从日本购买的化妆品拼箱邮寄进境,请问有可能会被海关征税吗?
答: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的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