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于企业申报海关税号的错误,海关往往说如实正确申报海关税号是企业的义务,申报错了就是违反如实申报义务,就可以处罚。但是如实申报与正确申报是否应该是有区别的?可以找不到书面依据,请问海关律师有何高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海关应当依法审核确定该货物的商品归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上述规定清晰地规定了纳税义务人申报税则号列时的义务和责任边界,如实申报的内容,是货物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并确定以之相应的商品编码。海关的责任和义务是依法审核确定商品归类。因此,确定“正确”的商品编码,从来不是法定的企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