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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汇总征税适用于哪些企业?
发布时间:2021-12-08 10:46:00     浏览:1405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是广东一家民营企业,近期进口订单较多,我们想直接按汇总征税来办理海关纳税手续,请问这种模式是否适用于民营企业,海关的汇总征税制度是否对资质方面的限定?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海关汇总征税制度对于进出口企业没有门槛限定,只要是在海关已办理收发货人备案的企业均可申请办理汇总征税。具体规定申请程序可能参阅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5号海关总署、银保监会公告2018年第155号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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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兰迪深圳主任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走私刑辩律师
当前律师
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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