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48号),进口化妆品征收范围为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高档美容修饰类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界定标准为进口完税价格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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