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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水客帮忙从香港带鱼胶回大陆,会构成什么罪?
发布时间:2024-09-08 17:24:35     浏览:372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广州开了一家干货店,因为有些货源不好获得,所以我就请一些水客去香港同行那进货,昨天海关刚我我带去问话,然后说我涉嫌走私犯罪,已被取保候审。请问这涉及什么犯罪了呢?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雇佣水客携带鱼胶进境,倘若构成走私,则可能存在三种罪名的竞合,分别是:走私普通货物罪、物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这是因为,水客携带进境意味着该货物未缴纳税收且未经进境检疫,同时,特定种类的鱼胶可能属于CITES附录内的动物,未经许可不得进口。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陆怡坤/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 标签:
  • 鱼胶
  • 水客
  •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陆怡坤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410733761
    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走私刑事辩护、涉案企业合规。
    华南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
    广东警官学院 管理学学士
    ·中国法学会会员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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