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负责贸易安全的高级管理人员不需要特别任命或指定。根据《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通用标准第1项“关企沟通联系合作”第(2)条,“企业的进出口业务、财务、贸易安全、内部审计等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企业负责关务和贸易安全的高级管理人员是通过企业相关制度中对机构设置和相关岗位职责的描述和规定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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