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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海淘的商品,用了优惠券怎么算计税价格?
发布时间:2025-03-31 21:44:23     浏览:59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美国网站海淘170美元商品,用了10美元的优惠券实付160美元,账单上显示其中包含35美元运费,申报计税金额应该申报多少钱?
兰迪海关部-李炜: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根据《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加贸司关于明确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完税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税管函〔2016〕73号),在订单支付中使用电商代金券、优惠券、积分等虚拟货币形式支付的“优惠减免金额”,不应在完税价格中扣除,应以订单价格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

综上,您所购买的商品申报计税价格应为170美元。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兰迪海关部成员:
李炜/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兰迪海关部成员
兰迪海关部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前上市公司品牌总监,中国律师资格,专注于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包括跨境代购、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进出口贸易合规、走私犯罪刑事辩护等,曾参与办理多起走私犯罪、海关行政处罚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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