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性文件
- 商务部 | 商贸函〔2024〕532号 | 2024年08月30日发布 | 2024年08月30日实施 | 申报与通关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宁波开展大宗商品供应链相关改革试点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110号 | 2024年8月23日发布 | 2024年8月23日实施 | 申报与通关
2024年8月23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简化优惠贸易安排项下经第三方运输货物单证提交要求的公告》。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81号 | 2024年7月9日发布 | 2024年7月9日实施 | 申报与通关
2024年7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调整进口货物“启运日期”填报要求。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32号 | 2024年3月15日发布 | 2024年5月1日实施 | 申报与通关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对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可预期性,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6号,以下简称《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实施海关商品归类、价格和原产地预裁定展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30号 | 2024年3月14日发布 | 2024年4月10日实施 | 申报与通关
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报行为,精简相关申报栏目,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有关栏目和部分申报项目及其填报要求调整如下:
- 现行有效,系对海关总署2019年第18号公告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