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性文件
- 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7号 | 2024年2月29日发布 | 2024年2月29日实施 | 海关特殊监管区管理
为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维修业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号)、《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商贸发〔2023〕30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现行有效
- 行政规章
- 海关总署 | 令第262号 | 2023年年03月09日发布 | 2023年04月15日实施 | 特殊监管区
为规范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国务院 | 国函〔2020〕88号 | 2020年06月18日发布 | 2020年06月18日实施 | 海关特殊监管区管理法规
国务院决定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商务部等18部门 | 商自贸函〔2019〕619号 | 2019年11月02日发布 | 2019年11月02日实施 | 海关特殊监管区管理法规
商务部等部门研究提出了在海南自贸试验区试点的其他自贸试验区施行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将适用于海南自贸试验区的政策内容通知如下。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 财关税[2014]65号 | 2014年12月25日发布 | 2014年12月25日实施 |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江苏省、重庆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南京海关、重庆海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开展调整相关税收规定促进贸易多元化试点的批复》(国函〔2014〕125号)精神,现就在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开展调整相关税收规定促进贸易多元化试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开展调整相关税收规定促进贸易多元化的试点。二、...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