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章
- 海关总署 | 海关总署令第274号 | 2023年11月13日发布 | 2025年1月1日实施 | 运输工具检疫
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74号修改并重新公布)
-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 规章
- 海关总署 | 令第274号 | 2024年11月13日发布 | 2025年1月1日实施 | 运输工具检疫
根据2024年11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74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 规章
- 海关总署 | 令第274号 | 2024年11月13日发布 | 2025年1月1日实施 | 运输工具检疫
据2024年11月13日海关总署第274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 规章
- 海关总署 | 令第274号 | 2024年11月13日发布 | 2025年1月1日实施 | 携带、邮寄物检疫
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74号修改并重新公布)
-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 规章
- 海关总署 | 令第262号 | 2023年年03月09日 发布 | 2023年04月15日实施 | 运输工具检疫
为了规范出入境邮轮检疫监管工作,防止疫病疫情传播,促进邮轮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已经海关总署令274号修订
- 规章
- 海关总署 | 令第262号 | 2023年03月09日 发布 | 2023年04月15日实施 | 检验检疫
为加强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便利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我国口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已经海关总署令第274号修订
- 规章
- 农业农村部 | 公告第222号 | 2019年10月14日发布 | 2019年10月14日实施 | 进境检疫
为了加强对国外(含境外,下同)引进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管理,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现行有效
- 规章
- 海关总署 | 令第243号 | 2018年11月23日发布 | 2018年11月23日实施 | 检疫综合
为了防止人类传染病及其医学媒介生物、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经国境传入、传出,保护人体健康和农、林、牧、渔业以及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已失效,经海关总署令第276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