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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估价成功案例:兰迪海关律师为企业减少百万税收损失
    发布时间:2024-02-20 21:06:00  作者:费云  浏览:276次


    2023年5月起,深圳兰迪费云律师、上海兰迪王亚萍海关事务顾问接受企业委托,协助企业为境外委托技术开发所涉协助费用的海关稽查活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通过深入了解委托企业非贸付汇的实际情况和境外技术研发的交付情况,多方沟通磋商,多次为企业起草说明报告、提交相关材料,至2024年1月,海关稽查结束,最终确定企业的分摊方案和应税数额,为企业减少数百万损失。

    一、基本案情

    S公司委托境外研发公司A进行技术研发后,委托境外晶圆厂加工并出口至S公司进行封装测试。该委托境外技术研发的费用通过非贸付汇方式支付,未向海关申报。之后,海关对S公司进口货物价格申报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情况开展了稽查,经过稽查认定,S公司该笔设计费应计入进口晶圆完税价格中,而该公司未将该价格纳入完税价格的行为,初步认定构成申报不实,导致漏缴税款近1000万元。据此,可对S公司处以漏缴税款30%至2倍之间的罚款,追征相应税款并需缴纳相应滞纳金。

    二、办案结果

    兰迪海关律师通过审核相关文件、深入分析交易材料和相关技术的委托、交付情况,经过大量调研分析,依据实际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提供了合适的协助费用分摊方案,经过与相关人员的多次沟通措施,最终得到认可,为企业成功争取到少补征税款三百多万元,并且避免了海关行政处罚和滞纳金的征收。

    三、海关律师评析

    所谓协助费用,是指与进口货物的生产和向我国境内销售相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按适当比例分摊的下列货物或服务的价值。其中包括(1)进口货物所含的材料、部件、零件及类似货物;(2)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模具和类似货物;(3)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消耗的材料;(4)以及在境外进行的为生产进口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艺及制图等相关服务。

    关于是否应计入完税价格及如何分摊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应包括与货物生产和向中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免费或低于成本提供的、可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也明确规定,成交价格的调整项目至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包括在境外进行的为生产进口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艺及制图等相关服务。

    因此,将协助费用归入完税价格的四个构成要素如下:1)未包含在进口货物的实付、应付价格中;2)与进口货物的生产和向中国境内销售有关;3)买方免费或低于成本提供;4)有客观量化的数据,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

    那么,协助费用如何申报?

    1)货物申报进口时纳税义务人可以确定“协助费用”的,可将“协助费用”填报在报关单“总价”栏目或“杂费”栏目。

    2)货物申报进口时纳税义务人不能确定“协助费用”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在货物申报进口时向海关提交《价格补充申报单》,待“协助费用”确定后向货物进口地海关办理补税手续。

    3)企业发现相关栏目申报错误或者漏报漏缴“协助费用”情况的,可以通过“主动披露”进行纠错。

    四、企业合规提示

    类似与协助费用、特许权使用费等属于进口货物成交价格的调整项目,是否需要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确保进口货物申报价格的准确性、合规性所需考量的因素之一。此类费用的申报与否多数具有隐蔽性,在进口申报环节中,仅仅通过合同、发票等随附单证审核中不太会发现,多数是通过非贸付汇情况体现,在后续的监管环节,尤其是海关稽查中进行调查。协助费用是明确规定应税条件的费用,未申报可能会被认定为申报不实而面临违规处罚。因此,企业在进口申报时,应注意防范相关合规风险,审核非贸付汇的性质,确认是否存在与进口货物相关的付汇情况,避免违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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