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0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中山港海关申报进口“压力信号转换器”申报数量:2台,申报商品编码:9031809090。其中1台“压力信号转换器”的新旧程度为八成新,属于法定检验商品。当事人上述应报检商品未报检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600元。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