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旅客经罗湖口岸旅检出境大厅出境时,随身背着一个小背包,未向海关申报,被该关关员抽查。经检查,在该旅客携带的包装完好、未开封的自热小火锅中查获现金欧元和英镑。经清点,合计4.6万欧元、2.014万英镑,折合人民币约54.5万元。
外币属于限制出境物品,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关于在全国各对外开放口岸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之规定,进出境旅客携带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