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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货物数量与装箱单不同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09-05-07 09:59:00  浏览:2110次
    问: 我们是报关行。完全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报关,结果海关查出数量搞错了。提单和装箱单不一致。实际数量是提单上的数量。现在海关要处罚客户。客户提出我们也有责任,要求减少报关服务费。请问我们是否有责任? 答:

    您说的情况要分两个方面来看。从与海关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报关企业、报关人员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未进行合理审查,或因工作疏忽发生申报不实的违规的,可以对报关企业处货物价值10%以下罚款,暂停暂停报关业务或执业。情节严重的,撤销报关注册登记。从与您的客户即委托人发生的民事合同关系而言,双方已经依法成立的有效民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按照民事法律当事人意识自治原则,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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