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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船公司有责任退运吗?
    发布时间:2009-05-08 12:14:00  浏览:1271次
    问: 我公司系一家船公司。承运的一票货物,因收货人未报关,海关按超期未报关货物处理时,通知我们货物是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要求我船公司以承运人的身份退运,请问有何依据?即使货物有问题也是收货人责任呀,找不到货主就找船公司,有什么道理?我们查了海关的超期未报关货物管理办法,也没找到哪一条说超期未报关货物属于固体废物的要由船公司来退运或承担费用。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口者不明的,由承运人承担退运该固体废物的责任,或者承担该固体废物的处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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