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超过最长扣留货物期限,货物能拿回来吗?
    发布时间:2010-09-20 08:42:59  浏览:1501次
    问:一个朋友因涉嫌走私被海关抓了,相关的货物扣留在海关指定的仓库,现在已经过去2年了,但案子还没结。我咨询过,有人说海关扣留的东西最长不能超过2年。那么超过2年可以将货物领回来吗?

    答:您需明确货物是处理“行政扣留”还是“刑事扣押”状态。对于前者,属于海关办理案件行政处理阶段的行政强制措施,海关会将一联“扣留凭单”交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行政扣留最长不得超过2年,超过时间的,海关应当办理解除扣留,或转其它强制措施。对于后者,则是刑事办案阶段对涉案货物的固定,是在刑事立案后进行的,海关会将一联“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交当事人。行政扣留的货物,如果案件涉及走私罪案件,会将行政扣留转为刑事扣押。刑事扣押在案件结案前会一直持续。
  • 标签:
  • 扣留
  • 扣留期限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