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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携带钻石首饰进境未申报会构成走私吗?
    发布时间:2011-07-25 09:00:16  浏览:1027次
    问:我有一位朋友上一周经罗湖口岸入境时携带了几个钻石首饰,价值有200多万港元,因不懂规定,没有申报。海关发现后物品被扣留,请问,海关会当走私处理吗?我该怎么办呢?

    答:是否构成走私,要看有无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及偷逃应缴税款之故意,需要具体分析通关情况、携带目的等。如需律师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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