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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是如何区分货物与物品的?
    发布时间:2012-04-06 08:38:16  浏览:2352次
    问:海关在征收进口商的税收时,经常用到两个概念“货物”与“物品”,请问法律专家,这两个概念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

    答:海关法将进出境商品分为货物与物品。货物具有经营性(贸易性),物品则是非贸易性质的。我们通常称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这样的称谓实际也体现了两者在经营性质上的差别。国家对两者的税收政策也是有所不同的,比如自由贸易协定针对就是货物,而不包括物品,以个人自用物品形式申报进境的马来西亚产的燕窝,却不能适用中国-东盟协定税率即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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