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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上位估价方法与下位估价方法如何排序?
    发布时间:2013-07-24 08:51:52  浏览:1083次
    问:您好。我司收到海关的价格质疑后,即开始准备材料进行解释,同时要预备下一步的工作,听说海关估价是有顺序的,估价方法依次运用,有上位估价与下位估价之说,请问这个次序如何排列的?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5种方法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一)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三)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四)计算价格估价方法;(五)合理方法。纳税义务人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后,可以提出申请,颠倒前款第(三)项和第(四)项的适用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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