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通过单一窗口申请且自2022年12月1日起不再需要同步提交纸质资料
根据海关总署 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公告2018年第49号(关于全面实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的公告)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履约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自2022年12月1日起,行政许可申请人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申请办理“濒危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核发”和“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时,不再同步提交纸质材料。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