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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携带人民币现金出境,海关有权没收吗?
发布时间:2024-07-29 17:58:43     浏览:396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朋友从深圳带了一些人民币现金去香港,大概在80万元,被海关没收了一部分。请问海关有权没收现金吗?
兰迪海关部-李炜:

你好,根据海关总署令第43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规定,国家货币、外币及有价证券均属于限制出境物品。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发布的《关于在全国各对外开放口岸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规定,出境旅客携带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应向海关如实申报,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

若超量携带现金出境构成走私,海关有权予以没收。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兰迪海关部成员:
李炜/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兰迪海关部成员
兰迪海关部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前上市公司品牌总监,中国律师资格,专注于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包括跨境代购、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进出口贸易合规、走私犯罪刑事辩护等,曾参与办理多起走私犯罪、海关行政处罚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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