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海关总署自2006年1月16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征收反倾销税(详见海关总署2006年第3号公告)。近日,根据期中复审调查结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调整部分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原产厂商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现就执行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8年4月25日起,对申报进口原产于英国道康宁有限公司(Dow Corning Limited)的初级...
2008年第36号关于禁止进口意大利莫扎里拉奶酪的公告 近日,意大利卫生部公布莫扎里拉奶酪(mozzarella)被二恶英污染,欧委会已就此采取紧急措施。经查,该类奶酪已向中国出口。为保护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禁止意大利产莫扎里拉奶酪进口,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得受理该类产品的报检。 二、对每批来自意大利其他种类的奶酪产品...
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规范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91号,以下简称《公告》)关于2008年输欧盟部分纺织品实施出口许可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签发工作。 第三条 商务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武...
为保持中欧纺织品贸易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有关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对部分输欧纺织品施行出口许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欧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取消备忘录项下输欧盟十类纺织品的出口数量管理。 二、自2008年1月1日起,对企业出口至欧盟成员国(名单见附件1)的八个类别纺织品(目录见附件2)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实施期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896号 2007年8月4日,英国首席兽医官向OIE通报,7月29日英格兰南部一农场发生O型口蹄疫。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英国输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停止签发从英国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撤消已经签发的从英国进口偶蹄动物及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对比利时、荷兰、德国可食性猪产品的解禁公告》2007年第109号#yiv1365056742 .h1 {FONT-WEIGHT:bold;FONT-SIZE:22pt;MARGIN:17pt 0cm 16.5pt;LINE-HEIGHT:240%;TEXT-ALIGN:justify;}#yiv1365056742 .h2 {FONT-WEIGHT:bold;FONT-SIZE:16pt;MARGIN:13pt 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639号) 2006年4月3日,布基纳法索动物资源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3月1日,布基纳法索境内发生家禽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2006年4月6日,德国食品、农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4月5日,德国境内一火鸡养殖场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652号) 2006年5月18日,丹麦兽医和食品局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通报,丹麦南部凯特明纳市附近的一家养禽场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为防止禽流感疫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丹麦输入禽类及其产品,停止签发从丹麦进口禽类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715号) 鉴于法国已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关于无新城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国家的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法国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禽类及其产品。进口的有关动物产品应是本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生产加工的。 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532、575、581号以及619号中针对法国禽类及其产品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640号) 鉴于英国已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关于无新城疫国家的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英国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禽类及其产品。进口的有关动物产品应是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后生产加工的。 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联合公告第526号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