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161号 | 2024年11月15日发布 | 2024年11月15日实施 | 中国-东盟
2024年11月15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鲜食椰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156号 | 2024年11月11日发布 | 2024年11月11日实施 | 中国-东盟
2024年11月11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缅甸鲜食菠萝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153号 | 2024年11月7日发布 | 2024年11月7日实施 | 中国-东盟
自2024年11月7日起,我国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老挝热加工蚕茧进口。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108号 | 2024年8月22日发布 | 2024年8月22日实施 | 中国-东盟
2024年8月22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越南鲜食椰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72号 | 2024年6月24日发布 | 2024年6月24日实施 | 中国-东盟
2024年06月24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马来西亚鲜食榴莲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3年第1号 | 2023年1月7日发布 | 2023年1月7日实施 | 中国-东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菲律宾农业部有关菲律宾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菲律宾鲜食榴莲进口。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2年第66号 | 2022年7月27日发布 | 2022年7月27日实施 | 中国-东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越南鲜食榴莲进口。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19年第95号 | 2019年05月30日发布 | 2019年05月30日实施 | 中国-东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马来西亚农业与农基产业部关于马来西亚冷冻榴莲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现允许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马来西亚冷冻榴莲进口。具体要求可在海关总署网站(www.customs.gov.cn)查询。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