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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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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
  • 出口
  • 出口未经检验 | 2024年3月5日 | 黄岛海关 | 中国-青岛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氯化铵,数量吨,商品编号2827109000(无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类别)。经查验并归类,实际货物应归入商品编号28271010,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类别N,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对上述货物,当事人未向海关报检擅自申报出口。
  • 违规
  • 出口
  • 出口未经检验 | 2023年3月6日 | 黄岛海关 | 中国-青岛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货物,其中第十九项货物钢丸,数量8000千克,商品编号7326110000(无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类别),经查验并归类,实际货物为钢丸1000千克、钢丝切丸7000千克,均应归入商品编号72051000,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类别为N,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 违规
  • 进口
  • 进口未经检验 | 2023年12月25日 | 青岛大港海关 | 中国-青岛
  • 当事人作为申报单位向青岛大港海关申报一票进口商品,申报品名胶带加工机,商品编码为8477800000(无检验检疫条件),申报金额161089.62美元,折合1148778.41元人民币,申报数量1台。经查验发现,该设备有明显使用和保养痕迹,经认定为旧物。当事人存在对法定验的进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进口商品检验及废旧物品未申报,未实施卫生处理擅自入境的违法行为。
  • 违规
  • 出口
  • 出口未经报检 | 2023年12月21日 | 黄岛海关 | 中国-青岛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货物,其中第二项货物申报品名为钢砂,申报数量为10吨,中报总价为 美元,中报商品编号7326110000(无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类别)。经查验并归类,上述货物实际为钢铁粉末,应归入商品编号72052100,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类别为N(出口商品检验),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对上述货物,当事人未向海关报检,擅自申报出口。
  • 违规
  • 出口
  • 出口未经报检 | 2024年12月22日 | 黄岛海关 | 中国-青岛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货物,其中第二项货物申报品名为牙贴,申报数量30780对,申报商品编号3306109000(无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类别)。经查验并归类,实际货物应归入商品编号33069090,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类别S,需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对上述货物,当事人未向海关报检擅自申报出口。
  • 违规
  • 出口
  • 出口未经报检 | 2024年1月30日 | 黄岛海关 | 中国-青岛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货物,第一项货物申报品名为常春藤提取物,数量150千克,总价 美元,商品编号2938909090(无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类别);第二项货物申报品名为百里香提取物,数量400千克,商品编号2932999099(无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类别)。经查验并归类,实际货物常春藤提取物、百里香提取物均应归入商品编号1302199099,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类别N.Q.S,需出口商品检验,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对上述货物,当事人未向海关报检擅自申报出口。
  • 违规
  • 出口
  • 出口货物未经报检 | 2024年2月2日 | 黄岛海关 | 中国-青岛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货物,其中第二项货物味精,数量9000千克,商品编号2922422000(无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类别)。经查验并归类,实际货物应归入商品编号21039010,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类别S,需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对上述货物,当事人未向海关报检擅自申报出口。
  • 违规
  • 进口
  • 进口货物未经报检 | 2024年2月2日 | 黄岛海关 | 中国-青岛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一票三苯基膦,申报数量3000千克,申报商品编码为3815190000,。经查,上述三苯基膦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对上述货物因当事人原因导致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海关报检。另经查。当事人积极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
  • 违规
  • 出口
  • 出口货物未经报检 | 2024年2月2日 | 黄岛海关 | 中国-青岛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货物。申报货物品名为丙烯酰胺,申报数量56吨,申报商品编号为2924199040。经查验,该批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对上述货物,当事人未向海关报检便擅自申报出口。
  • 违规
  • 出口
  • 出口货物未经报检 | 2024年2月1日 | 黄岛海关 | 中国-青岛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货物,第二项货物不锈钢砂,数量2000千克,商品编号7326110000(无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类别)。经查验并归类,实际货物应归入商品编号72051000,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类别N,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对上述货物,当事人未向海关报检擅自申报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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