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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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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决定,切实加强取消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机构指定后续监督管理,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目前质检总局正在起草《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拟对从事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的机构实施信息备案、风险管理、诚信管理等措施。质检总局将抓紧推动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尽快向社会公布。二、目前已在质检总局进行信息备案的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附...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的要求,质检总局已取消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行政审批。为保护环境、确保消费者安全和健康,规范进口秩序,现将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要求公告如下:一、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备案管理(一)《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5号)、《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8年第6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检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业务进行调整。一、取消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备案管理。二、根据《商检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保留对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实施检验监管的相关措施,包括装运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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