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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商品)贸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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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品、武器、仿真武器
  • 规章
  •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已撤销) |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7号 |  2001年6月28日发布 |  2001年6月28日实施 | 军品、武器、仿真武器
  • 核出口管制清单 (2001年6月28日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7号公布)第一部分 核材料  核材料系指源材料和特种可裂变材料。其中:  1.源材料系指天然铀、贫化铀和钍,呈金属、合金、化合物或浓缩物形态的上述各种材料。但不包括:  (1)政府确信仅用于非核活动的源材料;  (2)在12个月期间内向某一接受国出口:  ①少于500kg的天然铀;  ②少于1000kg的贫化铀;  ③少于1000kg的钍。  2.特种可裂变材料系指钚...
  • 已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