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进口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商务部、海关总署对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进行了调整,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的要求,质检总局已取消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行政审批。为保护环境、确保消费者安全和健康,规范进口秩序,现将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要求公告如下:一、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备案管理(一)《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5号)、《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8年第6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年第2号 关于批准境外从事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机构及检验人员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考核合格,现公告如下:一、从事指定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的机构名单(续延)为:(一)中国检验有限公司 CHINA INSPECTION COMPANY LIMITED(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欧洲有限公司 CCIC EUROPE B.V.(三)中国检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要求,服务于钢铁、汽车、电子信息等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研究,对企业(含各类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等)自用进口的用于生产、研发或展览等技术水平较高、数量合理、仍有较长使用年限的旧机电设备,实行...
2008年第142号 关于公布指定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机构及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考核合格,现公告如下: 一、从事指定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的机构名单为: (一)日中商品检查株式会社(JAPAN CHINA COMMODITIES INSPECTION CO., LTD.)(二)中国检...
注: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废止 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发布《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 《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纳入《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目录》包含12类旧机电产品,总计99 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对6月1日前报关进口的列入《目录》的旧机电产品,按照商务部、海关总署200...
《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经商务部、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共同制定,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商务部部长:陈铭德 海关总署署长:盛光祖 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 二00八年四月七日 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考核合格,现公告如下: 一、从事指定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的机构名单为: 1.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不来梅有限公司(CCIC BREMEN GMBH) 2.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马赛有限公司(CCIC MARSELLE EURL) 3.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伦敦有限公司(CCIC London Company Ltd.) 二、从事指定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