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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商品)贸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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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件、展品、货样、广告品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9号【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1日【实施日期】2018年09月255日【法律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 为实现快件领域关检融合,优化进出境快件监管,提高快件通关效率,海关总署决定于2018年9月25日对新版快件通关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快件系统)进行升级,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海关总署2016年第19号公告中的文件类进出境快件(简...
    为规范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加大信息化技术运用,提高通关效率,方便进出境快件通关,海关总署决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快件通关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快件系统),原快件通关管理系统中的报关功能同时停止使用。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新快件系统适用于文件类进出境快件(以下简称A类快件)、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以下简称B类快件)和低值货物类进出境快件(以下简称C类快件)报关。其中:A类快件是指无商...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1号 关于调整海关进出境快件KJ2、KJ3报关单的申报内容为加强对快件渠道货样和广告品的管理,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2、KJ3报关单的申报内容进行调整:按照快件KJ2报关单申报的进、出境快件,进出境快件运营人向海关提交快件KJ2报关单时,应当申报经营单位名称、经营单位编码和商品编码(见附件1);按照快件KJ3报关单申报的进境快件,进境快件运营人向海关提交快件KJ3报关单时,...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3号 关于加强对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的管理为规范进出口贸易秩序,加强对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进出口货样系指进出口专供订货参考的货物样品;进出口广告品系指进出口用以宣传有关商品内容的广告宣传品。二、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不论是否免费提供,均应由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由海关按规定审核验放。三、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39号 关于进境KJ3类快件的申报规范、快件渠道进出境个人物品监管有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为切实加强进出境快件实际监管,现就进境KJ3类快件的申报规范、快件渠道进出境个人物品监管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进境KJ3类快件,快件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在报关单“货物名称”栏应当申报规格、型号、数量和计量单位等内容。  二、快件渠道进出境个人物品的限值、免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决定,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自第101届起更名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增设进口展区,以更好地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扩大进口,增加出口,推动进出口贸易的协调平衡发展。 广交会进境参展展览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7号)办理进境手续,海关凭广交会承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出具的证明文件(见附件)给予通关便利。特此公告附件: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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