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44号 | 2024年04月03日发布 | 2024年07月01日实施 | 加工贸易外发
为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食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2024年7月1日起生效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7年11月2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署长 于广洲 2017年12月8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保证海关有效监管、精准监管的同时,优化加工贸易业务管理模式,为企业减负增效,现决定废止1999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并重新发布) 注:本办法已被海关总署令第234号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的决定废止 第一条 为了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海关对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和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168号)、《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的令》(海关总署令第15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工贸易外发加工业务管理和H2000外发加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外发系统)操作等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具备加工生产能力,但受自身生产特点和工艺条件限制而不能完成全部工序和订单的加工贸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海关总署关于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署税〔1999〕648号 1999年9月22日)广东省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5号),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并随文下发,请以第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对外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74号) 注:该办法第十条已被海关总署令第198号修改 注:该办法已被海关总署令第218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 注:该办法修改后全文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并重新发布)注:本办法已被海关总署令第234号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的决定废止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贸易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