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令第484号 | 2007年01月26日发布 | 2007年01月26日实施 | 军品、武器、仿真武器
为了加强对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的管制,防止核武器扩散,防范核恐怖主义行为,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商务部、海关总署 | 公告2003年第5号 | 2003年04月15日发布 | 2003年04月15日实施 | 军品、武器、仿真武器
经国务院批准,现决定对磷酸三丁酯实施临时出口管制。
- 自2024年12月01日起失效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令第365号 | 2002年10月14日发布 | 2002年12月01日实施 | 军品、武器、仿真武器
为了加强对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的管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
- 现行有效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令第366号 | 2002年10月15日发布 | 2002年10月15日实施 | 军品、武器、仿真武器
为了加强对军品出口的统一管理,维护正常的军品出口秩序,制定本条例。
- 现行有效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令第361号 | 2002年08月22日发布 | 2002年08月22日实施 | 军品、武器、仿真武器
为了加强对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的管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
- 现行有效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令第245号 | 1998年06月10日发布 | 1998年06月10日实施 | 军品、武器、仿真武器
为了加强对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的管制,防止核武器扩散,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
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是指本条例附件《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管制清单》)所列的设备、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贸易性出口及对外赠送、展览、科技合作和援助。
- 已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