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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分海关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内容。希望有警示作用,也方便广大网友查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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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商品归类
    当事人委托福州保税区保通报关行向马尾海关申报、以一般贸易方式从福州新港出口一票货物,申报品名为棉布,申报数量为:51438米,申报总价为90016.5美元,申报商品编号为60062100,当事人为发货人。经我关查验,发现异常。该票实际装柜货物为拖鞋,共计6360双106箱,型号为“N03、B32-6”,品牌为“Freesoar”。该票申报货物棉布申报总价为90016.5美元,按照2018年3月份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428计算,折合人民币57.096万元;申报税则号列为60062100(退税率为17%)。该票实际装柜货物拖鞋总价为22260美元,按照2018年3月份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428计算,折合人民币14.12万元,税则号列为64022000(退税率为15%)。...
    日期:2023-03-06 13:25阅读:377次
    商品归类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我关申报进口一票“锌焙砂”,申报税号为26080000.90(最惠国关税税率0,增值税17%),申报总价为122375美元。经我关查验并取样送检,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经鉴定,该票货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经我关归类,该票货物应归入税号38249999.80(最惠国关税税率3%,增值税17%)项下,当事人进口“锌焙砂”税号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经我关计核,该票货物漏缴税款27312.57元人民币。...
    日期:2023-03-06 12:31阅读:952次
    商品归类
    当事人以“保税电商1210”贸易方式向平潭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货物,其中第13项日本VAPE驱蚊套装商品编码均为3307900000。平潭海关监管一科根据查验布控指令对实施查验,抽查发现第13项为日本VAPE驱蚊套装。经平潭海关综合业务部门确认归类,该票报关单下第13项归入税号8509809090。当事人进口 “日本VAPE 150日驱蚊器”商品申报不实影响统计准确性,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日期:2023-03-06 11:44阅读:639次
    商品归类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平潭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货物,收发货人和生产销售单位均为:当事人,申报总价为人民币858665元,申报出口的货物为:在线COD分析仪、在线氨氮分析计、在线污泥浓度计、PLC站、柴油发电机组共8个。同日,以设备进出区方式向平潭海关申报进口上述货物,收发货人和消费使用单位均为:当事人,申报总价为人民币858665元,申报进口口的货物为:在线COD分析仪、在线氨氮分析计、在线污泥浓度计、PLC站、柴油发电机组共8个。上述两份报关单的申报单位均为:当事人。我关对报关单货物进行查验,发现该批货物申报与实际不符。...
    日期:2023-03-06 10:25阅读:694次
    商品归类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我关申报,从福州新港进口一票货物。该票报关单项下共申报2项商品,其中第二项货物申报品名为“初级形状比重小于0.94的聚乙烯”,型号规格申报为“成分含量LDPE,乙烯100%,颗粒状、灰褐色、拉丝级”,申报数量为74190千克,申报税则号列为39011000.01,申报单价为0.7美元,申报总价为51933美元。3月6日,当事人自查发现该第二项商品的税则号列申报错误,实际应为39011000.90,当日主动向我关报告该情况。经归类,认定上述报关单项下第二项商品的税则号列为39011000.90。经核实,该票报关单项下第二项商品“初级形状比重小于0.94的聚乙烯”申报税则号列为39011000.01,关税税率为3%,增值税率17%; 实际税则号列为39011000.90,关税税率为6.5%,增值税率17%。经计核,该第二项商品完税价格为人民币330388.83元,应缴纳税款为人民币81292.17元,漏缴税款为人民币13529.39元,货物价值为人民币411681元。...
    日期:2023-03-05 12:02阅读:395次
    商品归类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宁德海关申报出口圆钢一批,因其公司员工对工艺流程以及税号归类不熟悉,将这五单货物错误归类到“7214100000”税号上,该税号出口关税率为0%,出口退税率为9%。该公司员工向该公司代理报关的福州外代报关行提供错误税号,福州外代报关行未进行进一步核查确认,便以“7214100000”税号向宁德海关申报, 宁德海关接受申报后,进行单证审核予以放行。宁德海关通关科开展业务自查报关单批量复审时发现五票货物申报税号有误,根据企业申报的规格型号,经宁德海关通关科审核,正确的税号率为“721499000”,出口关税率为15%,出口退税率为0%。经宁德海关通关科计核,核定漏缴税款141488.85元,滞纳金共计56596.68元。...
    日期:2023-03-02 20:10阅读:494次
    商品归类
    当事人向平潭海关申报从平潭港区出口一票货物。该票货物在委托报关时,当事人提供了购销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及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境货物报检单等报关相关资料,均显示出口货物为冷冻乌鱼籽、冷冻乌鱼腱、冷冻乌鱼鳔。当事人单证人员因工作疏忽申报为冰鲜乌鱼籽(税号03029000.90)、冰鲜乌鱼腱(税号03028990.90)、冰鲜乌鱼鳔(税号03028990.90)。该票报关单实际出口货物为冷冻乌鱼籽(税号03039000.90)、冷冻乌鱼腱(税号03038990.90)、冷冻乌鱼鳔(税号03038990.90)。当事人自查发现后,向海关主动报明。...
    日期:2023-03-02 20:03阅读:407次
    商品归类
    当事人向莆田海关申报进口一票品名为“亚克力片/LED显示屏导光板用”的货物,重量1697千克,共171870片,申报价格8031.08美元。莆田海关对该票货物进行查验,发现该票货物申报品名为“亚克力片”、申报商品编号为39205100.00申报不符。经送检化验,广州海关化验中心鉴定该票货物上下二层的成分为玻璃、中间夹层液体成分为环氧树脂。经鉴定该票货物的名称为液晶屏幕。经海关归类确认该票货物应归入90139020.00税则号列,构成品名和税则号列申报不实。经海关计核该票货物完税价格为26.4545万元,应缴税款6.973429万元,原申报已缴纳税款1.258006万元,核定实际漏缴税款5.715423万元。...
    日期:2023-03-02 19:09阅读:465次
    商品归类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我关申报进口一票货物,申报商品名称为“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的混合物, 经核实,当事人申报的“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的混合物”(成份含量:天然橡胶96.1%+异戊二烯3.9%),税则号列为40028000,关税为7.5%;实际货物为天然橡胶,税则号列为40012900,关税为20%。经海关计核,货物完税价格为人民币1874290元,应缴税款为人民币757213.16元,漏缴税款为人民币274114.91元。...
    日期:2023-03-02 13:12阅读:472次
    商品归类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我关申报出口一批货物, 经查明,当事人申报的税则号列84089092.90项下的发动机出口退税率为17% ;实际税则号列84089092.20项下“3缸农业柴油发动机”出口退税率为13%,“4缸农业柴油发动机”出口退税率为17%。当事人已办理该票出口报关单的退税手续。该13台“柴油发动机”申报价格(C&F价)为49376美元,扣除运费后为45696.06美元,按照当日汇率1:6.5539计算,折合人民币299487.41元。...
    日期:2023-03-02 13:09阅读:45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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