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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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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管制
  • 出口
  • 申报进口PET瓶片属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 2024年7月22日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于2023年9月22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1票,申报货物共2项。其中,第1项货物的申报品名为氧化铪,申报数量为50千克,申报总价为FOB70250美元。经海关核查,上述货物为纯度大于99.9%的氧化铪,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铪含量超过60%(按重量计)的化合物及制品属于管理范围,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海关凭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放,但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上述货物价值人民币505701.65元。案发后,当事人能够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
  • 违规
  • 进口
  • 申报进口镍钴锰氢氧化物含固体废物 | 2024年7月14日 | 梧州海关 | 中国-南宁
  • 当事人于2023年11月24日向梧州海关申报进口镍钴锰氢氧化物,申报重量为54126千克。梧州海关于2023年11月30日实施查验发现,集装箱内的货物为吨袋装的黑色细粉末,经过磅重53460千克。经取样送防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鉴定,上述53460千克货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2023年12月27日梧州海关书面告知当事人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情况,2024年1月10日收到当事人申请复检的书面报告。2024年1月12日,梧州海关再次对货物取样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开展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经鉴别,上述53460千克货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 违规
  • 进口
  • 申报进口高钴复合粉提供虚假原产地证书漏缴税款 | 2024年7月18日 | 北海海关 | 中国-南宁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北海海关申报进口高钴复合粉25094千克,申报货值为C&F338769美元,申报原产地为马来西亚,申报时提交原产地证书,申请享受东盟协定税率优惠。2024年5月9日,税管局反馈上述原产地证书为虚假原产地证书。经北海海关计核,上述高钴复合粉漏缴税款为16.837396万元人民币。
  • 违规
  • 出口
  • 申报出口电解金属锰片未提供有效出口许可证 | 2024年7月25日 | 钦州港海关 | 中国-南宁
  • 当事人向钦州港海关申报出口一批电解金属锰片,申报商品编码为8111001090,申报数量为210吨。2024年4月23日钦州港海关审核发现,随附的出口许可证签发数量为21000千克,与申报数量差额为189吨。2024年4月24日补办更新后的出口许可证,更新后的出口许可证签发数量为210000千克。经计核,申报时无出口许可证的189吨货物价值人民币232万元。
  • 违规
  • 进口
  • 申报进口钽铁矿属于固体废物 | 2024年7月1日 | 防城海关 | 中国-南宁
  • 当事人向防城海关申报进口一批钽铁矿,申报品名为“钽铁矿”,申报数量18.241吨,申报税号2615909010。防城海关对该批货物现场查验、抽样并送防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做固废属性鉴别,经鉴别该批货物属于固体废物。
  • 违规
  • 进口
  • 申报进口行星齿轮减速器属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 2024年8月23日 | 上海浦江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于2024年3月6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行星齿轮减速器,申报商品编号8483402000,申报净重47783千克,申报C&F总价120000马来西亚林吉特。经查,上述进口货物为固体废物。根据《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53号),上述货物禁止进口。2024年6月28日,当事人已将上述固体废物退运出境。
  • 违规
  • 进口
  • 申报进口数控刀具磨床属于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 2024年8月28日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向海关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数控刀具磨床(旧)1台,净重6100千克,申报商品编号为8460310000,申报总价格CIF105000欧元。经查,申报进口货物中夹带旧压力容器1个,重量为25千克,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与申报不符。案发后,涉案旧压力容器1个已经销毁,销毁报告编号:CZ-20240620123。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 违规
  • 进口
  • 申报进口EVA卷材含固体废物 | 2024年6月5日 | 钦州港海关 | 中国-南宁
  • 当事人向钦州港海关申报进口2票EVA卷材,申报数量为24480千克、申报数量为27940千克。经钦州港海关对该2票货物进行查验并分别抽样送防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鉴别结论为判定样品属于固体废物。钦州港海关制发《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责令退运该批固体废物,2024年2月4日当事人将涉案上述固体废物退运出境。当事人将国家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输入境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 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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