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
- 经济部 | 经贸字第 11250400480 号令 | 2023年11月23日发布 | 2023年11月23日实施 | 国际贸易
本办法依贸易法(以下简称本法)第二十条之一第三项规定订定之。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税委会 | 公告2024年第8号 | 2024年09月14日发布 | 2024年09月25日实施 | 大陆-台湾
停止执行对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农产品免征关税政策,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 现行有效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4号 | 2024年5月30日发布 | 2024年6月5日实施 | 关税征管
自2024年6月15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附件所列润滑油基础油等134个税目进口产品,中止适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协定税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 2024年6月5日起生效
- 法规
-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 | 经贸字第11350300100号 | 2024年2月19日发布 | 2024年2月19日实施 | 国际贸易
本办法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订定之。
- 现行有效
- 法规
-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 | 经贸字第11250400650号 | 2023年12月26日发布 | 2023年12月26日实施 | 国际贸易
本办法依贸易法(以下简称本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动植检函〔2023〕30号 | 2023年12月22日发布 | 2023年12月22日实施 | 大陆-台湾
各海关自2023年12月22日起恢复受理台湾地区石斑鱼报关,并依法依规实施检验检疫。同时,请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
- 现行有效
- 法规
-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 | 经贸字第11250400430号 | 2023年11月22日发布 | 2023年11月22日实施 | 国际贸易
本办法依贸易法(以下简称本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 现行有效
- 法规
-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 | 经贸字第11250400330号令 | 2023年11月14日发布 | 2023年11月14日实施 | 国际贸易
本办法依贸易法(以下简称本法)第十三条之一第四项规定订定之。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