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性文件
- 税委会 | 公告2024年第8号 | 2024年09月14日发布 | 2024年09月25日实施 | 大陆-台湾
停止执行对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农产品免征关税政策,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 现行有效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4号 | 2024年5月30日发布 | 2024年6月5日实施 | 关税征管
自2024年6月15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附件所列润滑油基础油等134个税目进口产品,中止适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协定税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 2024年6月5日起生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动植检函〔2023〕30号 | 2023年12月22日发布 | 2023年12月22日实施 | 大陆-台湾
各海关自2023年12月22日起恢复受理台湾地区石斑鱼报关,并依法依规实施检验检疫。同时,请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
- 现行有效
今年以来,大陆海关多次从台湾地区输大陆番荔枝和莲雾中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大洋臀纹粉蚧Planococcus minor。为防范植物疫情风险,依据大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兹决定自2021年9月20日起暂停台湾地区番荔枝和莲雾输入大陆。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商品经营范围》(附件1)和《携带出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数量限制商品清单》(附件2)予以公布,本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附件:1.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商品经营范围.doc2.携带出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数量限制商品清单....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0日【实施日期】2018年02月01日【法律类别】大陆-台湾【效力层级】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海关总署令第163号公布,并经海关总署令第214号、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的管理,维护交易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促进海峡两岸民间商品交流健康...
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国进出口税则税目转版,大陆对台湾地区部分农产品零关税政策产品清单也相应发生变化。我署对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85号附件《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的产品清单(2012年版)》进行了相应调整,制定了《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的产品清单(2017年版)》(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的产品清单(20...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2号两岸海关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上线运行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相关事宜为进一步便利《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ECFA)项下货物贸易,两岸海关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将于2014年4月1日上线运行,实时传输经出口方海关验核的ECFA项下货物原产地数据。现就该系统上线后ECFA项下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自2014年4月1日起,进口货物收货...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令第214号【发布日期】2013年12月31日【实施日期】2014年02月01日【法律类别】大陆-台湾【效力层级】规章【时效性】已被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现行有效的文本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的管理,维护交易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