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海关总署 |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82号 | 2010年12月24日发布 | 2011年1月1日实施 | 旅客通关及邮寄物品法规目录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82号 关于规范境外旅客在海南省购物后办理离境退税业务的监管注:该规定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 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废止 为规范海关对境外旅客在海南省购物后办理离境退税业务的监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境外旅客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有关购物离境退税手续:(一)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二)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