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78号 | 2024年6月28日发布 | 2024年6月28日实施 | 暂时进出境
2024年6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2024年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4年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
- 2024年度内有效
- 国际公约
- 海关合作理事会 | | 1990年6月26日发布 | 1993年8月实施 | 暂时进出口
《关于暂准进口的公约》又称《伊斯坦布尔公约》,它是在海关合作理事会主持下制订的有关货物暂准进口的国际公约,中国于1993年加入该公约并分别接受有关附约
- 现行有效
为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越办越好”,海关总署在总结前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通关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2022年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2年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为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越办越好”,海关总署在总结前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通关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2021年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1年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为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越办越好”,海关总署在总结提升前两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通关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现予以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制定了《暂时进出境货物确认申请书》(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审核确认书》(附件2)、《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办理单》(附件3),现予以发布。同时,就有关报关单填制规范明确如下: 一、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货物暂时进出境的报关单填制规范: (一)“监管方式”栏: 应当填报“暂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1月2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2007年3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157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2013年12月25日海关总署令第212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决定》同时废止。 署长 于广洲 2017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 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