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章
- 海关总署 | 令第273号 | 2024年10月28日发布 | 2024年12月1日实施 |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73号修改并重新公布)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7号 | 2024年2月29日发布 | 2024年2月29日实施 | 海关特殊监管区管理
为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维修业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号)、《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商贸发〔2023〕30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现行有效
- 行政规章
- 海关总署 | 令第262号 | 2023年年03月09日发布 | 2023年04月15日实施 | 特殊监管区
为规范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现行有效
- 规章
- 海关总署 | 令第243号 | 2018年11月23日发布 | 2018年11月23日实施 | 海关特殊监管区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令第130号【发布日期】2005年06月23日【实施日期】2018年11月23日【法律类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效力层级】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国际物流业的发展,规范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其进出货物的管理和保税仓储物流企业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
- 已经海关总署令第273号修订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18年第52号 | 2018年6月1日 发布 | 2018年7月1日实施 | 海关特殊监管区管理
2018年6月1日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保税货物流转管理的公告》。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 财关税[2014]65号 | 2014年12月25日发布 | 2014年12月25日实施 |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江苏省、重庆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南京海关、重庆海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开展调整相关税收规定促进贸易多元化试点的批复》(国函〔2014〕125号)精神,现就在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开展调整相关税收规定促进贸易多元化试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开展调整相关税收规定促进贸易多元化的试点。二、...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