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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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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使用未经鉴定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 | 2024年6月6日 | 汕头港海关 | 中国-汕头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LED头灯等货物一批。经查验,该批货物中有LED头灯3200只(其中1200只每只配锂电池2粒,其余2000只每只配锂电池1粒)和KMK牌电蚊拍12100支(每支配锂电池1粒),共含锂电池16500粒(货值人民币57750元),经取样送广州海关技术中心鉴定,上述锂电池属于危险货物(UN3481),不符合TDG188豁免条款。当事人未提供《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使用未经鉴定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