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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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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大米等未向海关申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 2024年5月30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节日用品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节日用品原申报数量为22686千克,价值149273.88美元;实际数量为3000千克,价值19748美元。当事人出口老陈醋3000千克、自嗨锅1500千克、五凤粉干1200千克、瓜子1000千克、八宝粥2000千克、娃哈哈AD钙奶3500千克、冰红茶4000千克、小米辣1200千克、蒜蓉辣椒酱20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132577元,老陈醋、自嗨锅、八宝粥、娃哈哈AD钙奶、冰红茶、蒜蓉辣椒酱出口需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五凤粉干、瓜子、小米辣出口需报动植物产品检疫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出口保鲜膜6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货值人民币2400元。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大米等未向海关申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 2024年5月30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裙子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内衣原申报数量36600件,价值36600美元;实际数量为17080件,价值17080美元。项二货物裙子实际均未到货,价值111756美元。当事人出口大米350千克、粉圆88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15229元,粉圆出口需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大米出口需报动植物产品检疫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出口塑料篮800千克、厨房用品1500千克、沙发1000千克、酒杯350千克、首饰品60千克、展示架900千克、上衣1998千克、床上四件套600千克、衣架55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货值人民币120732元。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