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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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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2024年5月14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过滤器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过滤器原申报数量10861千克,价值139020.8美元;实际数量为831千克,价值10636.8美元。当事人出口粉底120千克、茶包556千克、火锅料508千克、蚬蚧215千克、饮料1066千克、五花茶25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23231.3元,该货物出口需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出口密封铅酸蓄电池85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9367元,该货物属于危险货物,当事人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出口旧衣服4587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27522元,该货物出口需报卫生检疫。出口玩具346千克、二氧化硅358千克、手机屏485千克、纸箱689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43355.6元。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