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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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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氯化亚锡等属于危险品无法提供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2024年5月30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卷闸门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卷闸门7830千克实际均未到货,价值125280美元。当事人出口食品添加剂40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16000元,该货物出口需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出口氯化亚锡300千克、焗漆7000千克、天那水30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174900元,该三项货物属于危险货物,当事人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出口均染剂3213千克,滑水330千克,纯碱15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货值人民币66650.4元。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