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处罚决定
分类检索
分类栏目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聚丙烯未经海关许可擅自转让保税料件 | 2024年6月19日 | 鹤山海关 | 中国-江门
  • 当事人执行手册期间,未如实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出口成品中有7项使用的料件实际净耗低于备案净耗,有5项使用的料件实际净耗高于备案净耗。高报净耗造成手册多出聚丙烯3814.95千克、乙烯-丙烯共聚物2820.07千克;低报净耗造成手册短少聚丙烯7710.56千克、乙烯-丙烯共聚物1285.36千克 。经海关关税部门计核,11525.51千克聚丙烯,货物价值人民币136336.42元,4105.43千克乙烯-丙烯共聚物,货物价值人民币49269.93元,两项合计,货物价值共人民币185606.35元;高、低报净耗造成保税料件聚丙烯短少了3895.61千克,漏缴税款人民币7790.35元。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