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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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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豆鼓等未申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 2024年1月30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厨房用具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厨房用具11634千克、项二货物门窗配件7884千克、项三货物螺丝108千克、项四货物餐具2754千克、项五货物衣架1323千克实际均未到货,总价值99119.7美元。当事人出口豆鼓1000千克、乌冬面403千克、豆酱3000千克、酱油10000千克、气泡水300千克、糯米粉500千克、奶茶饮料500千克、牛肉面1000千克、加多宝500千克、醋5000千克、小蛋糕200千克、薯片100千克、六个核桃700千克、南乳酱200千克、旺旺饼干3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112390元,豆豉、乌冬面、豆酱、酱油、气泡水、奶茶饮料、牛肉面、加多宝、醋、小蛋糕、薯片、六个核桃、南乳酱、旺旺饼干出口需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糯米粉出口需报动植物产品检疫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