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处罚决定
分类检索
分类栏目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进口
  • 申报进口可溶性聚四氟乙烯和聚全氟乙丙烯属于固体废物 | 2024年11月26日 | 大榭海关 | 中国-宁波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货物,共申报两项货物,货物申报品名分别为可溶性聚四氟乙烯和聚全氟乙丙烯,申报商品编码均为3904690090,申报数量均为1000千克。经海关查验、取样及鉴定,上述两项货物实际为固体废物,固废重量共2000千克。2024年9月30日,大榭海关责令当事人退运该批固体废物。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