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申报进口向日葵种子商品编号申报不实漏缴税款 | 2024年9月20日 | 中关村海关 | 中国-北京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了两票“向日葵种子”,申报总价分别为81126.5美元和157751美元,申报商品编号为“1209300090”;实际应该申报为商品编号“1206001000”。经计核,上述货物漏缴税款人民币142315.29元(其中关税人民币0元,增值税人民币142315.29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构成申报不实影响税款征收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