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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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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进口
  • 申报进口精对苯二甲酸粉末属于固体废物 | 2024年12月30日 | 天津新港海关 | 中国-天津海关
  • 当事人于2024年8月20日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一般贸易进口精对苯二甲酸粉末76680千克,申报商品编号2917361100,申报C&F总价人民币元。经查实货为固体废物。当事人违规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当事人于2024年11月28日将固体废物退运出境。
  • 违规